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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公司安哥拉项目内幕交易案:罗高峰泄密事件详细解析

案情简介

2006 年 11 月,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杭萧钢构公司)开始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中基公司)进行接触洽谈。洽谈的内容是将安哥拉公房项目由混凝土结构改成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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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 月 31 日,当时担任杭萧钢构证券办副主任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罗高峰得知公司正在与安哥拉商谈合同。2 月 12 日,已经从其他人那里得知此事的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原主任陈玉兴打电话给罗高峰,询问合同的进展情况。罗高峰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把他所知道的“安哥拉项目”信息泄露给了陈。当晚,陈将从罗处得知的信息告知了与自己合作炒股的王向东,并且下达了 2 月 13 日买入杭萧钢构股票的指令。2 月 13 日,杭萧钢构公司与中基公司草签了“安哥拉项目”框架协议。之后,罗又把合同已草签的情况泄露给了陈。陈把从罗高峰那里得到的信息告知了王,让王在 2 月 14 日以涨停价把账户上的所有资金买入杭萧钢构股票。2 月 14 日,罗把公司开协调会以及次日出公告和公告的具体内容泄露给了陈,陈又告知王,让王继续持有杭萧钢构股票。3 月 15 日,陈从罗那里获悉证券监管机构将要对杭萧钢构公司展开调查。接着河南杭萧钢构,他把相关情况告知了王,并让王在次日卖出杭萧钢构的股票。3 月 16 日,王依照指令把杭萧钢构的股票总共 6961896 股全部卖出,从而非法获利 4037 万元。

2008 年 2 月,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罗高峰被判定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陈玉兴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同时需缴纳罚金 4037 万元。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河南杭萧钢构,并且要缴纳罚金 4037 万元。对陈玉兴、王向东的违法所得 4037 万元进行追缴,由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上缴至国库。后陈玉兴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案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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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案被称作“中国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同时也被称作“中国非内幕人员内幕交易第一案”,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是广大股民的密切关注。

影响与意义

这种威慑作用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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