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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结构检测项目资质核定,企业必看新规

渝建管〔2024〕11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 其中包括自治县的住房城乡建委, 两江新区的建设局, 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的建设局, 重庆经开区的建设局, 万盛经开区的建设局, 双桥经开区的建设局, 还有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件精神, 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24〕3号)要求, 依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渝建管〔2024〕72号)有关要求, 现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定的时间和对象

(一)被重新进行核定的时间, 其重新核定所起始的时间是2024年7月1 日 , 而截止的时间是2025年6月30日。重新开展的核定工作会分作两个阶段来予以进行: 第一个阶段是新旧参数之间互相对换 , 此阶段持续的时段由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 在这个期间会受理检测机构所提出的新旧参数对换申请 , 一旦超过规定的期限便不再受理 ;第二个阶段是对资质进行重新的核证 , 该阶段持续时间范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于这个期间会受理检测机构提出的资质重新核定申请 , 若逾期则不再受理。

(二)依原资质标准获取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 此为重新核定的对象, 要按新资质标准要求, 全面对全部场所及所有专项资质予以重新核定, 在受理截止日期前, 对于重新核定不合格的申报事项, 检测机构能够再次去提出申请。

二、重新核定的流程

(一)第一阶段:新旧参数对换

1.针对新旧参数开展对换所需提出的申请。在进行检测机构申请重新核定这个行为之前, 应当借助“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系统”(也就是以下所叙述的资质管理系统), 去填写《检测机构重新核定新旧参数对照表》(此对照表为附件1), 并且上传原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2.负责审查新旧参数对换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专家行动, 针对检测机构给出申报行为, 针对新旧参数对换申请进行审查。

3.存在着审查结果予以发布的情况, 在审查完成之后, 市住房城乡建委把审查结果返还给检测机构, 对于审查没有通过的参数, 检测机构能够在第一阶段截止日期也就是2024年9月30日之前再次加以申请, 要是逾期没有申请或者审查依旧没有通过的话, 就按照不予认可来进行处理。

(二)第二阶段:资质重新核定

1.就资质重新核定这件事提起申请;检测机构依据新旧参数对换的不同情形以及资质标准特定的要求基准, 于资质管理系统里开展申报重新核定的操作动作, 并负责下载打印《资质重新核定申请表》(备注为附件2);将相关证明资料整理之后再装订成册子(仅1份);然后一并提交至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服务大厅4楼的综合窗口处。

2.窗口受理。资料要件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资质进行重新核定的资料审查工作, 由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专家, 以检测场所作为单位, 来开展资料审查。对于资料审查全部合格的那些检测场所, 会组织开展现场评审;而资料审查不合格的检测场所, 就不再开展现场评审, 其重新核定结果为不合格。

4.由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专家, 以检测场所为一个个单独的单位, 去开展现场评审来进行对资质的重新核定这件事, 之后会依据资料审查以及现场评审等状况, 进而形成重新核定的最终结果。

5.资质重新核定结果, 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里。检测机构能够针对不合格事项, 把书面陈述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上去。

6.通告, 公示期限结束之后,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会于官方网站之上发布核准通告。

7.资质证书进行换发, 在公告发布之后, 检测机构能够去申请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原本的资质证书会被收回并且作废, 当初原资质证书到期但是没有申请换发新资质证书的,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会依据重新核定合格的情况, 自动去换发新资质证书, 原资质证书与此同时会被作废掉。

三、重新核定的相关要求

(一)资料审查内容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2.涉及主要人员的那些, 有关证书, 还有养老保险, 以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年限证明之类的资料。

3.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二)现场评审内容

1.核实检测场所实际地址。

渝建管〔2024〕110号通知_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定_重庆市钢结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对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展开抽查, 查看设备购买凭证, 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历史缘由没办法提供的, 那么可以提供设备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还要查看校准(检定)证明。

3.查验检测场所设施设备、环境条件。

4.考核检测人员的实作能力。

(三)场所及参数核定标准

1.该场所起码要拥有建筑工程材料以及构配件专门的资质, 或者市政工程项目材料专门的资质之中一项衡量能力。

2.申请专项资质之时, 检测机构要满足, 该专项资质之下所有必备参数的检测能力需求。

3.检测机构能够同时去申请必备参数以及可选参数, 在所有的必备参数获取通过状态之后, 该专项之下的可选参数才能够得以通过。

(四)新旧参数对应

1.检测机构, 对于那审查已通过的新旧参数对换申请的参数, 在重新进行核定现场评审之际, 是免予开展实作考核的。

2.被列为未申请新旧参数进行对换的参数, 或者是新旧参数对换审查没有通过的参数, 对于这些参数而言, 检测机构需要依照要求去申请重新核定。

3.自2023年3月1日开端以来, 依照简单变更方式办理过场所变更的检测场所, 应当进行重新核定, 在现场评审的时候, 所有参数按照要求开展实作考核。

(五)质量检测经历。

1.质量检测经历的年限, 针对检测机构而言, 是从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所标明的。那个名为“成立时间”的日子开始计算的。

2.对于主要人员从事质量检测工作的经历年限的认定, 是按照工程类检测机构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时间来进行认定的, 有这么一套认定方法。

3.需要进行注册的人员, 应当获取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对于检测场所必须配备注册人员的情况而言, 应当至少有1名注册人员符合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的要求。

4.若申请对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这类等6项专项资质进行重新核定, 那么此次重新核定暂时不会考核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六)证书有效期

原资质证书, 其有效期在2025年6月29日以前到期的话, 那么该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会被统一延期到2025年6月30日。检测机构若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这项事宜, 原资质证书将会作废的。

四、其他事项

(一)大力强化组织方面的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委全面统筹去促使全市展开检测机构资质的再次核定工作, 具体的相关工作, 是由建管处联合审批服务中心、质安总站等单位严格抓好具体落实的, 咨询电话号码分别为: 63600477、63672141、688083, 如果有所需要应及时拨打。

(二)把属地责任予以落实具体实施举措。各区县关于住房建设以及城乡建设方面的主管部门, 需要切实地去履行属于当地的监管责任, 积极主动地予以配合并且参与其中, 针对重新进行核定的现场评审工作, 要做好关于检测机构重新经过核定的宣传方面的工作, 还要加强针对辖区范围之内的检测机构以及检测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以及指导工作。

(三)切实将主体责任予以有效落实, 检测机构需对资质重新核定所具备的重要意义进行深入且透彻的领会,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提出的要求, 构建并使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准备妥当符合资质标准的人员、设备等各类要素, 精心做好重新核定的准备工作。

附件:1.检测机构重新核定新旧参数对照表

2.资质重新核定申请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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