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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重要案例概览:浙江杭萧钢建案例

案情简介

70年重要案例概览:浙江杭萧钢建案例

2006年11月,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开始接触,此公司简称杭萧钢构公司,彼公司简称中基公司,洽谈的内容是安哥拉公房项目,要把混凝土结构改成钢结构。

2007年1月31日,罗高峰时任杭萧钢构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他获悉公司正在洽谈安哥拉合同。2月12日,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原主任陈玉兴已从他人处知悉此事,他致电罗高峰询问合同进展事宜,罗高峰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把他所知悉的“安哥拉项目”信息泄露给了陈玉兴。当晚,陈玉兴将从罗高峰处得知的信息包括信息来源,告诉了与自己合作炒股的王向东,还下达了2月13日买入杭萧钢构股票的指令。二月十三日,杭萧钢构公司跟中基公司草签了“安哥拉项目”框架协议,罗又一次把合同已草签的状况泄露给了陈杭萧钢构有限公司招聘,接着,陈把从罗高峰那儿得到的消息讲给王,指示其在二月十四日把账户里的全部资金按照涨停价买进杭萧钢构股票,在二月十四日,罗将公司开协调会以及次日出公告还有公告的具体内容泄露给陈,陈又告知王,指挥王继续持有杭萧钢构股票。3月15日,陈从罗那里知道证券监管机构要对杭萧钢构公司展开调查,于是就把相关情况告诉了王,接着还命令王在次日卖掉杭萧钢构股票。3月16日,王依照指令把杭萧钢构股票总计6961896股都卖了出去,非法获取了4037万元的利益。

2008年2月,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判决,罗高峰犯泄露内幕信息罪杭萧钢构有限公司招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陈玉兴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且要处罚金4037万元;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是缓刑二年,同时要处罚金4037万元;陈玉兴、王向东的违法所得4037万元要予以追缴,由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之后陈玉兴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

案件背景

杭萧钢构案,被称作“中国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也被叫做“中国非内幕人员内幕交易第一案”,它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特别是广大股民的密切关注。

影响与意义

我国法律对证券犯罪行为有着严厉打击的态度,法院的判决彰显了这一点,对于那些想通过违背证券交易基本原则的手段去追逐非法利益的人,它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这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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